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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青海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日期: 2008-02-02   文章来源: 中国品牌农业网   责任编辑:

九月中旬,在“品牌农业在青海”活动期间,本网就青海农牧业为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一问题,采访了青海省农牧厅副厅长祁生援。

       青海历史悠久,地处华夏民族的摇篮—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三江源头”、“中华水塔”的美誉,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 

        祁厅长说,青海是一个典型的农牧结合的省份,属于畜牧业用地面积大、农业耕地少、林地比重低的地区。全省现有耕地54.2万公顷,主要分布在黄河及湟水河谷、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青海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现有天然草场面积3647万公顷,居全国第四位,占土地总面积的50.6%,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3160万公顷,占天然草场面积的87%。

        祁厅长说,“十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部的关心支持下,青海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十五”末,全省农牧业增加值达到62.8亿元,比“九五”末增加24.67亿元。全省粮食、油料、蔬菜产量分别达到93万吨、31万吨和80万吨,分别增长12.5%、59.8%和32.7%,肉类、奶类和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25.9万吨、24.7万吨和2032吨,分别增长24.4%、16.0%和74.3%。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和商品率分别比“九五”末提高5.46、5.95和5.73个百分点,母畜比例达到50%,比“九五”末提高4.5个百分点。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牧区改革不断深化。

        2006年,全省农牧业生产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8.37元,比上年增加193.25元,增长8.93%,是近年来增收形势最好的一年,实现了受灾不减收。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为重点,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八项实事工程”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增产增收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牧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省完成农牧业增加值13.8亿元,同比增长3.8%;全省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1099.19元,同比增加174.19元,增长18.83%,增幅同比提高7.38个百分点。目前,种植业方面,秋收打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丰收在望;畜牧业方面,春季草食畜繁活数量同比增加12万头(只),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丰收已成定局。 

         祁厅长接下来强调影响青海农牧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牧业基础依然薄弱。农牧区自然条件差,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到“十五”末,全省设施农业面积只有5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6.2%;围栏草场面积365万公顷,仅占可利用草场的11.7%,人工草地保有面积29.8万公顷,仅占可利用草场的0.95%,畜均占有围栏草场和人工草地分别为2.5亩和0.2亩。“靠天吃饭”、“靠天养畜”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加上干旱、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严重制约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是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青海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规模小,特别是有特色优势、有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更少,生产加工能力弱,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缺乏名牌产品。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产销难以有效对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17%,远低于全国45%的平均水平,带动农牧民增收能力有限。

  三是农牧区劳动力素质低和转移慢。青海省农牧区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7年,比全国平均水平少1.9年,牧区的差距更大。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24.1人,远高于全国7.5人的平均水平。由于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先进实用农牧业科技得不到有效推广;从劳动技能看,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2个百分点。劳动技能缺乏,劳务收入不高。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之间矛盾突出。青海省4.74亿亩可利用草地面积中中度以上退化面积占53%,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其特殊的生态地位使畜牧业发展与草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比其他任何省区显得尤为突出,协调发展难度大。

  五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不达标。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滞后,专业人员少,设备不配套;检测机构不完善,执法监督还不到位,农牧民在生产中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农药超标问题比较普遍,认证工作跟不上生产发展的需要,优质农畜产品比重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谈到今后青海农牧业发展的思路,祁厅长说,全省农牧业发展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科技创新与转化,推进农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年均增长7%;粮食总产达到100万吨;油料总产达到44万吨;蔬菜总产达到100万吨;肉、奶总产量分别达到30万吨和28万吨。

  发展重点:要努力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把加快发展畜牧业作为农牧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来抓,不断提高畜牧业在农牧业内部的比重。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加快开发特色产业,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种植业以“立足特色、建设基地、优化品质、提高效益”为重点,充分利用高原冷凉气候,发挥种植业比较优势,做大马铃薯,做强油菜,做精蔬菜,做优中藏药材,推进制种业发展,稳定发展麦类、蚕豆、青稞、花卉、食用菌生产;突出标准化基地建设,扩大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规模,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提高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到“十一五”末,马铃薯面积达到160万亩,油料面积达到300万亩,蔬菜面积达到45万亩。畜牧业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高效、有机和设施畜牧业,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优化区域布局,加大畜种改良力度,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奶业、生猪产业,巩固提高牦牛、藏羊、绒毛产业,稳定发展和培育家禽、特种养殖产业。到“十一五”末,母畜比例达到55%,牲畜总增率达到38%,商品率达到32%,分别比“十五”末增加5个百分点、6.32个百分点、6.23个百分点,肉类总产达到30万吨,奶类总产达到28万吨。

  祁厅长说,按照上述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今后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特色,优化结构,着力增强农畜产品竞争力。继续坚持适应市场抓调整,突出特色抓调整,围绕加工抓调整,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牧业。进一步加快牛羊肉、奶业、绒(毛)、油菜、马铃薯、豆类、蔬菜等特色优势产品产业带建设,积极培育中藏药材、制繁种、花卉、饲草料等新兴产业,更加关注具有区域性优势、增产效果好、市场潜力大的“一村一品”特色农畜产品生产,逐步扩大规模,构筑农牧区产业支撑体系。继续加快发展生态、高效、有机畜牧业,加快设施畜牧业基地建设,以分户养殖为基础,以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为先导,按照“小规模、大群体”的原则,集中连片建设基地,转变饲养方式,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加快周转,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羔羊、奶业产业,巩固提高牦牛、藏羊、生猪产业,做大草产业,加快发展东部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环湖地区现代高效畜牧业。坚持保护和建设并举,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力度,恢复自然生态,稳定发展青南草地生态畜牧业。不断提高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到2010年畜牧业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70%。

  (二)重点突破,加快推广,着力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围绕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积极开展科研攻关,重点在农作物及畜禽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资源节约与利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加快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社会化的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以科技入户和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使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继续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工程,主要农作物品种3—5年更换一次,“十一五”末农作物良种率达到90%以上,农牧业科技示范户达到5万户,重点示范区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80%以上,草食畜良种覆盖率提高5—10个百分点,力争科技进步对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7%。大力推广农机节本增效技术,在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提高农牧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10年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50%。

  (三)培育龙头,延伸链条,着力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营销水平。“十一五”期间努力实现“三个新突破”:一是在发展龙头企业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扶持5—10个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和带动能力强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做大奶业、牛羊肉、绒毛、马铃薯、油菜、中藏药材等加工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在利益联结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培育和扶持100个较为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民组织化水平。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力争每年农业订单面积达到200万亩左右,牛羊购销订单达到150万头(只)以上,到“十一五”末,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5%,提高8个百分点,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牧户的面达到45%以上。三是在农畜产品品牌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目前,青海三绒集团的“雪舟”商标和青海藏羊集团的“藏羊”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有12家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商标获青海省著名商标称号,涌现出了牛羊肉、奶业、绒(毛)、油菜、马铃薯、豆类、蔬菜等特色品牌农畜产品,为今后实现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新突破奠定了基础。今后要大力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重点培育和打造50个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农畜产品知名品牌。到2010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150万亩,标准化示范区达到20个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产品驰名商标10个以上。高度重视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发展农畜产品超市、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完善农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和市场服务功能,构建农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十一五”期间,改造升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10—15个,鲜活农畜产品交易量达到市场总交易量的40%以上。

  (四)强化基础,完善体系,着力推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草地生态建设,重点抓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实施,着力搞好退牧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黑土型”退化草地综合治理、建设养畜等工程,恢复草地生态功能,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天然草原生产能力。抓好动植物保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种养业良种、农牧业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农牧业“七大体系”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快设施农牧业建设,牧区重点建设120平方米畜用暖棚,农业区重点建设30平方米畜用暖棚;川水和有条件的浅脑山地区,以水定棚,新建日光节能温室5万栋。

  (五)源头管理,全程检测,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生产基地71个,面积107万亩,经农业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25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较快,已有21家企业的60种产品获得绿色产品标志认证,3家企业的12种产品获得有机食品标志认证,产品含盖种植产品、畜产品、土特产品及部分矿产品。下一步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动从农田、牧场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例行监测为抓手,强化生产源头治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要建设西宁、格尔木市两个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乐都、大通、湟中、互助等四个我省农产品较集中的县级检测中心。二要根据农业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实行100%监管的要求,逐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产地等建立速测站,开展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三要加大推广标准化生产力度,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办法,从生产源头防止对农产品的污染。四要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五要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明确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条件。凡获得国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产品,可直接进入无公害销售专区。销售时必须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对于未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产品,在各类市场销售时,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者可获得当日的市场准入有效证件。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设立专营区或专销柜,实行挂牌销售,在部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启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并逐步在面上推广。六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监管机构、人员、办公地点,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尽快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让社会力量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七要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在省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着力培养现代新型农牧民。适应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培训:一是抓好农牧民科技培训。以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着力培养一大批农牧区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的明白人,“十一五”期间完成农牧民实用技术骨干培训10万人,回乡初高中毕业生4万人。二是抓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扩大培训规模,创新补贴方式,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就业,力争到“十一五”末,完成农牧区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30万人以上。三是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训,不断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队伍,“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1000人以上。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到“十一五”末,争取输出劳动力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农牧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增长95%,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1%。

  (七)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着力强化农牧业保障能力。结合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创新县乡农牧业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优化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队伍,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兽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继续做好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强化行业执法,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土地征用、流通体制等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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